老律师网
企业并购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页
>>
法律知识
企业并购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清晰认识并购后管理整合可能存在的风险
1、整合目标及重点不清晰,与最初并购目标向左,各方缺少掉对整合目标及效果的评判标准,使得在整合过程中并购方及被并购方、第三方无所适从。
2、整合仅停留在治理结构层面,但没解决业务及管理层面的深度融合问题。最终治理权落空,不能有效体现并购方意志。
3、以乱制乱,并购方本身管理体系混乱,但强行进行业务及管理整合,最终叠加了收购企业的不稳定经营状态,造成恶性的管理共振。
4、并购方对未来发展摇旗呐喊,而被并购企业冷眼旁观,或貌合形离。
5、急于推进,但缺乏章法,眉毛胡子一把抓,局面越发混乱,人心涣散。
6、客户流失、人才流失、利润下降、机会成本大幅增加,整合效果严重偏离预期。
并购交易的对象是一个组织生态而非投资产品,不是简单的买卖投资问题,许多并购方如果忽视此问题,只愿意为交易付费而不愿意为结果投资,将必然导致风险发生。
二、并购后管理整合的操作方法
并购整合的质量与速度决定企业重组的成败,根据诸多项目实操经验看,我们将整合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1、并购规划期(100天)
管理整合的起点在并购战略制定时,而并不是并购完成时。我们建议在并购前期,并购方应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对被并购标的进行局部或系统的管理诊断,而不仅基于外围的财务审计、评估模型或观感经验。此外,并购前的系统诊断,对并购战略的清晰化及并购后的整合意义重大。只有对被并购企业的运营体系、组织职能、财务体系、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供研产销等关键要素具备清晰认识,才能未雨绸缪的在并购环节提前布局,理性判断并进行合理的条款设置。许多并购后的实际情况与前期预期差异大,问题多出于此。
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诊断并不是并购方对被并购方的单方面诊断,同样还需对并购方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合理评估。识别问题并尽量在并购整合前提升自身管理运营及团队专业能力。
2、设计与整合期(100天)
整合期一定要系统且迅速,否则将会陷入漫长无效的组织拖沓和制衡状态。从系统论看,需抓住三条主线工作,并在后续优化期主推四个关键点工作,以全面推动双方在关键结构上互融。
3、优化期(100天)
设计整合期的工作,是双方在关键管理体系上进行结构融合的关键。而随着结构的优化,运营效率要随着“时间玫瑰”逐步释放,在此过程中,需要细心呵护,逐步深化。
因此我们建议并购方至少要设置100天左右的持续优化期。沿着整合期的关键管理工作,进行相应的宣贯、复盘、落地跟踪、优化提升工作。
企业并购管理需要注意的东西很多,明确的规划是其根本。在进行企业并购管理的时候,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隐藏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进行准确的判断,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并购的最初设想,推动企业更好发展。如果您有关于企业并购管理的疑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有担保行为发生,一般来说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方找第三方做担保,所谓的第三方就是一些担保公司,那么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请继续往下阅读。一、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
怎样开企业无受贿证明?
跟随社会进步的脚步,我国各企业的内部制度也在加强完善,对各个方面的管理也更加细致和严格,在某些特殊行业会要求应聘员工开具企业无受贿证明,基于此,本文对开具企业无受贿证明的流程进行了搜集,希望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怎样开企业无受贿证明?第一步:登陆当地检察院官网;第二步:点击网页左边的“行贿犯罪......
·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是什么一、企业倒闭法人的责任法人责任是指一种以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法人财产是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法人的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人财产有限责任。法人成立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对外责任无疑应为法人的责任,应由法人来承担。但法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它不是静态的,而是在不......
·
当下经济诈骗行为频繁发生,那么公司之间遣返商业秘密等一些列经
当下经济诈骗行为频繁发生,那么公司之间遣返商业秘密等一些列经济犯罪行为也不在少数,那么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材料该如何准备呢,下面,我们问您整理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材料准备的相关内容。一、侵犯商业秘密的含义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非法获取所有权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生机率似乎仅有1%,但是,该1%的危机在性质上,往往具有根本性和致命性。某些情况下,采用法律方法事先防范、建立预警机制、事后及时补救,都是必要的、必须的、甚至是唯一......
·
实行指定管辖的情形主要有几种?
(1)两个或两个以上劳动监察机构因监察管辖权(主要指监察范围、对象)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共同上级监察机构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指定管辖;如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
·
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对盗窃犯罪如何处罚
对于像盗窃罪这类的侵犯财产犯罪来讲,一般是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确定了具体的数额后,就是看应该以哪一个幅度进行处罚。但是在我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详细量刑可能有所差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关于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吧。1、根据盗窃数额......
·
离婚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很多时候,小三的出现导致婚姻的破裂,那夫妻因为小三离婚的话,此时离婚可以向小三索赔吗?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能拿出证据,证据需要通过收集才能得到,那婚外情证据如何收集?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可以向小三索赔吗根据法......
·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董事会人数的要求是什么?上市,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企业的终极目标。上市对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切身利益都是息息相关的。在实际生活当中,很多企业可能已经做好了上市的准备,但是对我国国家的一些基本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比如很多人不太清楚......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建筑律师
南京建筑工程律师致力于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项服务,熟悉建筑工......
·
2022年河北省最新公布交通事故赔偿数据
(2022年6月2日最新公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工程质量达标是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也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但是因为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有时候建筑工程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话,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那么什么是工程......
·
选择诉讼离婚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不管夫妻是选择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离婚,由于这个过程中都会涉及到个人利益问题,因此都是需要谨慎对待,而千万马虎不得。当然,选择了不同的离婚方式,那意味着当事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不一样,至于选择诉讼离婚时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
·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是否优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是否优先?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是否优先《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十六条规定,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
·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三环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路是连接经济的重要纽扣,因此各地最重视的就是高速路的修建,新建高速路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因为高速路涉及的面积比较大,所以征收的土地面积广涉及到人员也比较多,高速路征地补偿的标准也因此引起了很多人的注......
·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
专利诉讼代理人如何选择诉讼代理人可以代表一方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实施相应的诉讼行为,法律没有规定诉讼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实践操作中,当事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判决,往往最后都是选择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而针对不同的诉讼,代理人的选择不同。那......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
合同的条款是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依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于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条款的规定明确与否,可以将合同的条款分为明示条款和默示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用以解决具体的货物买卖合同问题的准据法不同,合同的明示条款和默示......
·
工地夏天有高温费吗,从事高温作业应该注意什么?
一、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吗?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一)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父母买的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法律会保护吗
·
我家煤气用完了,由于我家住在村里,加气站较远,今天又下雨,想用自己小车把煤气罐装到充气站加气,请问可
·
判刑后能会见吗
·
我同时起诉两家保险公司,一家在一审后就把钱打到法院了,另一san
·
在105路边被车撞了,对方一直找不到人,对方一直一直没有赔偿
·
吴律师,搬新居了,好久不见,近来可好。
·
聘请律师,请问律师收费标准
·
郭律师好,我老婆一七年被人打断一根肋骨,三天后打人者去医院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