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夫妻离婚带小孩的一方,财产分割的多少

首页>>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十分重要,这里的法律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以至于吃亏。而孩子也总是您最为关心的,无论是归属问题还是抚养费的问题。那么夫妻离婚带小孩的一方,财产分割的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离婚时,带小孩一方财产怎么分割?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财产的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总的来说,财产分割的多少与离婚后是否带小孩没有直接关联。在无犯错、无协议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不带小孩的每月或定时给带小孩一方抚养费。以上就是“夫妻离婚带小孩的一方,财产分割的多少”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不妨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当公民在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侵权时,其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近年来,国家赔偿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这体现的是法律的进步。那么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归责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婚姻生活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落实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是最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的地方。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一、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


·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些意外情况对他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的话,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应当对被伤害人进行赔偿。但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于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国家是有着相应的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女方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吗?
      十月怀胎,很多时候,相较于父亲而言母亲是更加割舍不下孩子的。夫妻双方离婚了,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大多数时候,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时候,夫妻双方是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女方可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下相关的内容。一、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包括了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支付子女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计算抚养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


·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    ┌──┬──┬──┬───┬──────┬────────┬─────┐  │产地│品名│等级│生产期│......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
      涉外婚姻管辖内容包括哪些说到涉外婚姻的管辖问题,很多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涉外离婚中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确实,要是涉外离婚选择诉讼方式的话,则必须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那到底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涉外婚姻管......


·当事人如果饮酒开车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于饮酒开车的人员,
      当事人如果饮酒开车极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对于饮酒开车的人员,我国法律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如吊销其驾照,并处以一定的罚款等等,但如果饮酒后涉及醉驾的,当事人不仅仅会承担行政处罚,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可以请律师为其代办取保候审,那......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
    南京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离婚、房产、债务、劳动、合同、婚姻......


·潍坊律师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辩护
      2018年,本人办理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


·不能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
      在房产交易市场上,二手房很受欢迎。许多工薪阶层或者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贪图二手房房价便宜、交通便利的优点,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不是所有的二手房都是“香饽饽”,其实,有一些二手房是绝对不能买的。那么不能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


·二手车买卖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二手车买卖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承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主地址: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主电话:买方电话: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


·离婚复婚与抚养权有关系吗?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但是在离婚后继而又复婚的清新也是比较常见的,此时,在离婚与复婚时,都关系者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确定,以及债权债务的分担问题。从法律规范来看,离婚复婚与抚养权有关系吗?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一、离婚复婚与抚......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


·竞业限制的业务与地域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如竞业限制协议中仅约定本行业或者其他行业,同类产品业务,相似的产品、业务,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其主营业务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对竞业限制地域的约定,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


·能否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婚姻篇司法解释》第56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一方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求哪位律师能够帮助我处理这债务
·我想离婚但是它不愿但是它在外面又有女人我该怎么
·侍律师您好!请问下我昨天中午左右一条配过种的双血统博美被人在
·怕以后还不出来,还是被他说服去了,最近这两天是还款期,电话不接,请问我现在去报警
·你好我问下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没什么财产他不同意离婚
·可以打电话找个人吗?人就在牢里
·关于诈骗罪的处理,律师您好
·被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一户拐卖三人,给小孩上学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