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向别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的撰写问题。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供您参考。一、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离婚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张三,女,1972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__省__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05)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1998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1999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__省__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 2002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__村_区_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__省__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致__省__县人民法院申请人:张三二、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在写申请书时,一定要明确表明提起管辖权异议的理由,要是你不知道该如何书写,建议你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在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同时会要求另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要是,夫妻不起诉陆浑,那么此时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详细了解一下这个问题。一、不起诉离婚,可以只请求损害赔偿吗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用于离婚之间的主张,全称是离婚损害赔偿。所以,就......


·新婚姻法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不管是过去的旧社会还是现在的新中国,对于结婚彩礼都是一个传统的习惯,但是有的人就利用这个传统索要高额的彩礼,如果婚姻不成又不退还彩礼是否会构成犯罪呢,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民法典》彩礼数额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彩礼数额有......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
      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该怎么写?一、离婚撤诉申请书格式离婚撤诉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撤诉请求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现在因原因,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二、离婚撤......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从原则上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点不会受父母关系的解除影响,也就是父母离婚或者解除了同居关系之后,仍旧是需要继续抚养子女的亲生子女,而此时一方获得了抚养权,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不过现实中却也有可能不支付抚养费。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


·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不想买了能要回定金吗?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我们认为,合同义务的“不履行”应当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不能履行等多种......


·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发现,很多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最终都是归女方的,这种情况下,男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也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过却可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进行。那一般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方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
      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一、无抵押担保公司如何识别是否正规(一)无抵押担保公司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


·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1、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说在买房的过程中吗,您都应该慎重的选择。购买新房的时候可能相对简单点,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更应该注意很多的东西。那么在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我们就......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


·刑事辩护律师: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怎样能追回钱
      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而且手段千变万化,被骗取的少......


·代位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由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是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最高院关于继承法意见中28条又从反面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将代位继承严格限制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情况。但如果先于被继......


·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可以扣押事故车辆吗
      交通事故中,与事故联系最为紧密的就是事故车辆。我们发现有的时候中,为配合对事故进行处理,一般交警会先扣押事故车辆,但有些事故中却不会。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到底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押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车辆能否扣......


·房地产抵押法律风险
      有些抵押权人,在设立宅基地上的房产抵押时,只要在宅基地所在地有未享受过宅基地权利的第三人做担保,并交一定数量的担保金,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当抵押人还款后,第三人交的担保金由抵押权人补偿不低于银行利息的费用。当抵押人清偿不了贷款本金和利费时,直......


·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实......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事伤情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较为严重的。伤情,简单的说就是受伤情况,不同的伤情等级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很多员工在受伤后,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会想谎报伤情。用人单位为......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
      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一、股权转让后怎样避免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


·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
      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企业要想获得长远的发展,必然要采用各种方式筹集资金。不过,目前我国各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在放款给企业时会参考该企业的信用等级,可见企业的信用等级十分重要。那企业融资企业信用等级对融资有什么影响?一起和我们通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所达成处分协议如何认定?
      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趁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许多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宜签订处分协议,包括劳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对方欠款约7、8万块钱,现在人去向不定,电话可联系上,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我的官司快开庭了,没办法过去,微信7
·两者之间相关吗?,前段时间我一个亲戚因为公司的车出差出了一次车祸
·工地上班被砸伤鼻骨粉碎性骨折和颅骨骨折
·交通事故,我开的一辆机动车在允许调头的机动车道调头时候被后面开来的非机动车沿我左
·我想咨询点事,我能用什么方式跟你联系
·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如何量刑?
·我司被邀参加比亚迪的外贸招标报价,因人员更换加上比亚迪系统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