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大多数公民买房的时候都是买到的毛坯房,所谓的毛坯房,也就是简单装修了一下,公民在购买以后还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装修。不过在买到毛坯房以后,可能有些开发商在毛坯房的钥匙交给住户以后,就开始由住户交物业费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所以,毛坯房收房后,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合同未约定的从收房时收取物业费。二、收毛坯房时验收房屋有什么标准?屋内只有门框没有门,墙面地面仅做基础处理而未做表面处理的房叫做“毛坯房”,虽然毛坯房已经过相关部门的工程验收,但购房者在把毛坯房变成展现自我个性的空间之前,需要对毛坯房的验收标准有所了解。验收毛坯房的八大验收标准:(一)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二)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 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三)各种管道还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四)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五)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七)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八)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按照我国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来看,毛坯房物业管理费这个问题,业主是需要根据当初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交物业费的。所以当初在购买毛坯房的时候,如果您签订的物业合同当中要求交物业服务费用,肯定是不能违约的。另外,如果已经竣工的毛坯房,还没有正式出售的话,一般由建设单位交物业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卖房违约怎么办?
      买新房,等过户,高高兴兴准备搬家,但突然卖房人毁约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办法呢?是拿回定金,还是要求卖房人履行合同,办理交房手续呢?我们整理了有关卖房违约怎么办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卖主毁约,买方可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


·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您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章建房。政府将依法对您的违章建房进行拆除,您是否知道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让您在违章建房拆除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二、......


·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在我国,尤其是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房价一直以来的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而二手房买卖也是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手续的,那么北京二手房买卖过户需要哪些资料?过户流程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二手房......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那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这个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最新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卖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您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夫妻来说,是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可对于孩子来讲,将是家庭的分裂,离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都是一方的当事人接受了另一方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事情的情况,但是二者还是有很多区别的,那么居间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有那些?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注意什么?
      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好好的解决问题,就离婚协议达成统一意见,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离婚这个手段。既然是打官司,就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方面的问题,为了给自己争取最大利益,当事人最好找一个律师代理离婚案件。那么,找律师打离婚官司......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解答在传销案......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和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位于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电话0......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在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话,这时一般工作人员也是不会予以办理结婚登记的,自然男女的婚姻关系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那像这样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的刑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人犯错,总是不改我们称为屡教不改。因犯罪已受到法律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一次的犯罪,我们称这样的人为累犯。累犯在社会活动中危害很大,在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的刑罚处罚是要从重处罚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量刑罚标准。我国刑法第65条规......


·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
      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银行卡上的资金,在网上被人进行消费或者盗窃。其实现在的盗窃案件不仅仅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网络道盗窃这种新兴的犯罪手法已经逐步的进入我们的视线。那么在我国什么是网络盗窃罪?编将为......


·开封市司法鉴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一些人身损害的时候,我们都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此时,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想到司法鉴定,通过司法鉴定的结果来当作我们能够胜诉的证据。那么,开封市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呢?接下来就让我们通过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


·汽车如何保险最划算?
      如何保险最划算?买了汽车就要上保险,而面对众多的保险公司和险种,如何根据自己的条件和要求来投保、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金钱的效率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在正文开始之前,让我们还是先来说几句题外话:首先,买保险就像买车,当你面对众多保险公司和众多险种不知......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爆炸罪作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法律上并不要求一定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实施爆炸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已构成了犯罪。在对爆炸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结合此罪的构成要件,那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收养的概念、法律效果及条件
      一、收养的概念收养是指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收养的法律效果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会产生两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方面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与原有近亲属关系归于消灭。......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被酒驾的撞了,请问下这类赔偿协议怎么判决
·在东方证券多次无法提现第一次说额度不够让继续入金第二次说
·没有领结婚证怎么离婚
·我想找一个律师帮我向法院写一下诉讼
·笔记本、手机被偷我门床都关好
·您好!我是双峰县杏子铺人,现在有一件事情要请教律师,在202
·父亲生前有贷款现在人已去世十多退耕还林被扣
·工伤个月,护理费咋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