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你的孩子将来的档案上有这样一栏“近亲属有否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必须如实填写,所以会影响孩子的档案。二、酒后驾驶的危害(一)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二)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四)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五)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科学研究发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资料表明,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公民的档案之中是会记载家人的犯罪记录的,这也就回答了被判处刑罚的醉驾影响下一代吗这个问题。若还在的个人档案之中,显示家人有犯罪记录,那么,此公民不能报考警校,也不会通过某些国家单位的面试,故而警告各位不要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我国,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


·非法集资行为犯罪的认定与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过很多非法集资的案例,有一些是以养殖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有一些是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拟债券的方式非法集资,非法投资的风险很大,给一些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非法集资也是国家打击的对象。国家对非法集资行为反正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一、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不过有些时候也是会免除死刑的,那究竟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可以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从法律角度......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关于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一、关于的证人规定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盗窃行为,如扒窃、入室盗窃等,则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犯罪。而在依法追究盗窃之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那我国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个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责任担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一并缴纳保证金,以此来担保投标人在定标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在中标......


·企业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作为引进私募股权基金而进行融资的企业,应该注意防范的不仅是法律风险。在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过程中,企业要防止被骗,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防止签订的投资协议权利义务设定不公平。目前我已有接到企业向我反映在融资过程中被骗的案例。企业融资时,在商业计划书......


·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雇佣关系是随着产生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出现的,雇佣双方都根据法律的规定存在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基于劳动合同实现的。近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除。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劳动合同法在什么情况下可......


·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都要进行登记备案,不登记备案虽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上海市房屋租赁条......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房产合同律师
    南京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专业代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案件,提......


·山西省各地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公交路线
      太原地区看守所●山西省看守所地址:太原市小......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呢?我们详细收集的相关知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情形:(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后......


·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还是车辆的损坏,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实际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那么以后才能据此要求赔偿。那到底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尸体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第一部分 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理思路概述第二部分 专利权状态和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第三部分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第四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第五部分 侵犯专利权的抗辩事由......


·商标局是如何认定一项驰名商标的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规定》采取主动和被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即,对于申请人来说,只有在发生损害......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一、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一般分为四级,并且其中还具体包括了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等级其中又具体分为甲、乙、丙、丁等等级,均是根据伤者的伤情程度来划分的。今天,我们及具体来了解一下其中三级医疗事故的赔......


·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今社会上,夫妻离婚的情况很常见,很多人离婚后还会和其他人组成新的家庭,这种就是再婚家庭。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双方要要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来承担孩子的成长费用。那么,再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酒驾司机撞车逃逸并叫来同伙殴打
·和相亲对象分手了,他让我把之前一起吃饭看电影以及他给我买水果吃的的钱给他不知是否
·您好,在网上贷的款,还不起怎么san
·你好我是丁玲我之前的离婚是请你王律师找你打官司
·还原房可以办房产证吗?有多少产有什么风险吗
·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车祸出院后怎么赔偿
·网银钱被人取走,你好,你好,可以的,对方属不当得利,可以要求返
·上4天班有工资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