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聚众斗殴罪未遂,在理论上存在许多争议。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那么其完成整个聚众斗殴的行为才构成既遂,因意志以外原因终止则未遂。另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为举动犯,那么聚众为预备行为,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既遂,因此不可能出现未遂。那么是否存在聚众斗殴罪未遂呢,请看我们下文解答。
聚众斗殴属于行为犯,存在未遂。
从聚众斗殴罪的行为特征和对犯罪客体侵犯的情况来看,聚众斗殴罪不是举动犯,而应当是行为犯,行为犯中是否存在未遂状态,也是争议较大的问题。有观点认为,从理论上看,行为犯是可能存在未遂形态的。为此,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行为犯的构成要件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即没有将该种行为犯的构成要件行为实施完毕。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过程行为犯,因为其从着手实施实行行为到将行为实施完毕之间有一个发展过程,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间隔,所以,在此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出现,使得其未能将全部实行行为实施完毕,这也即意味着该种行为犯是存在未遂状态的。过程行为犯的未遂显然只能存在着手未遂一种情况。
1、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了聚众和斗殴两个构成要件行为,属复合行为,由于本罪的实行行为存在于聚众行为至斗殴行为之间,而不能用固定的一点来确定,当聚众行为成立实行行为时,就意味着实行行为的开始,可以判断犯罪的着手与否了。在一般的犯罪中,途中行为、尾随行为、守候行为、寻找行为等,往往被视为是犯罪预备行为而非犯罪未遂行为。其实,这并不影响本罪将这些行为视为犯罪未遂行为的可能。原因也就在于本罪对于客观行为的要求,已经将上述情形包括在了实行行为当中。斗殴行为作为实行行为,一经实施,即可成立犯罪既遂,因此应视为区分既未遂的终限。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对公共秩序的破坏,不仅可能在双方斗殴时发生,更可能在本方开始聚集并前往斗殴现场时就开始发生,如数十人持械前往斗殴现场,造成一路上公共秩序混乱。实行行为的本质是侵犯法益,对于已经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如果还不能以犯罪认定,势必造成打击不力的情况出现,也会造成与刑法理论相悖的情况出现。聚众斗殴罪从犯意的产生到犯罪的既遂,经历了复杂的过程,其间既有犯罪的预备阶段,也有实行阶段,着手实行犯罪与犯罪的既遂之间有一个时间和过程,并非一着手实行即构成既遂。
所以,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是存在未遂形态的。当然,不可能任何一个聚众斗殴犯罪都具备典型完备的过程,实践中可能有的步骤行为人并没有实施,对此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如,聚众斗殴的本方聚众后,没有大张旗鼓地奔赴斗殴现场,而是偃旗息鼓,分赴现场后聚集等待对方或已经开始与对方对峙,此时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已经开始,可以认定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未遂还必须具备犯罪尚未得逞和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两个条件,所以一旦聚众斗殴符合了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犯罪未遂了。
本文认为,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如果另外同时符合犯罪尚未得逞并且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那么就属于聚众斗殴的未遂情形。以上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与聚众斗殴罪未遂相关的内容,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现如今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社会风气真的是道德败坏的一种极度的表现。比如说有一些淫秽表演视频,可能您在网上面也有见到过,违法犯罪分子组织他人来进行淫秽表演,这种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淫秽表演视频的急速传播,对社会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一、组织淫秽表......
·
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虽然抢夺罪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但在尚未发生转化之前,都是按照抢夺罪的量刑进行处罚的。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量刑规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广东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
·
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当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您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以外,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委托律师的资格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以生活当中如果有当事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需要聘请律师的话,可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委托律师资格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刑诉法......
·
构成抢劫罪判多久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比较类似,主要都是行为人夺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但在暴力程度上面,自然抢夺罪是比不上抢劫罪的,因此我国对抢劫罪的量刑规定的也比较重,那究竟行为人构成了抢劫罪判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
·
认定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所以适用缓刑的条件比较严格。那究竟如何认定适用缓刑?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认定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
·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是贵州省水利水电行业工人最为关心的地方,它和工人的关系密不可......
·
合同效力是否影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相当部分是承包人应当付给工人的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法庭上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十分重要,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各种家庭纠纷问题。所以很多都会选择在离婚前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会比较顺利。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下面就来简单介......
·
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关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
·
关于刘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山东乐衡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
·
管制刑期是多久,法律规定管制有多长
刑事处罚中的五大主刑都是有刑期规定的,当然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法律中规定的刑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管制刑期是多久吗,具体又是如何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管制刑期如何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
·
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是自古至今都存在的行为,在古代只要是在体现男权,但是现在男女平等,在离婚上法律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在离婚中最为常见的问题,也是难以很好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纠纷,那再婚一方死亡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再婚......
·
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
征地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征用、拆迁,因此就要对被拆迁人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数额,这是大多数被拆迁人想要了解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一、征地补偿标准数额是多少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
·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
怎么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讨债难的苦恼,一些债务人为了讨债使尽浑身解数,但仍然效果甚微。事实上,债权人在讨债无果时,可以选择请求支付令和起诉的方式。那么讨债时怎么申请支付令?如果债权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的,此时又该怎么诉讼讨......
·
跟单信用证中提单欺诈的法律风险
跟单信用证是信用证的一种,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应买卖合同中买方的要求开具一张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在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包括提单在内的装运单据后,先向卖方支付货款,然后再向买方追偿。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1、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
·
交通事故案件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诉前财产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交通事故案件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一、交通事故案件......
·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双方当事人。2.代理工作范围。3.双方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合同的修改和终止。二、格式: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市签署: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市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这样我是否就没有偿还义务了
·
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买了一套房子
·
担保人还的钱能拿回来么
·
借钱到期不还怎么办
·
我在早上的上班途中摔伤了胳膊算不算工伤
·
工厂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合法吗?
·
你好!我在某某矿在上班不小心被石头压到手指(拇指和中?经签定为八级。。请问我赔到
·
我车子做了抵押,逾期0天现在他们要卖我的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