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

首页>>法律知识

    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竞业禁止协议,在当今的企业、公司等许多单位之中普遍存在,这既是公司通过此手段保护自己商业秘密的手段,也是防止公司员工而损害公司的权益的手段,但是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放补偿金吗?这是您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竞业禁止协议对非公司员工不需要发补偿金吗竞业禁止协议仅对协议当事人有约束力,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补偿金,不管另一方当事人还是不是本公司员工。补偿金的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四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禁止协议不仅限制本单位在职职工还可以限制离职后的非本单位职工,但是在职职工不能享受到补偿金,只有离职的非单位员工才能享受到竞业禁止协议的补偿金。竞业禁止协议它是对员工的约束也是对员工的当离职后,因不能使用原技术或知识,而生活水平降低的保障。当你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无法判断时可以通过我们平台在线律师为你解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者应当了解企业如何续签劳动合同,想续签时及时与单位续签,但有的时候员工想续签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如何续签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法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这份合同比较重要,双方要确保内容完整全面。那么,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和把控。尽管如此,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在不使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降低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处理。那么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我们国家在逐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国家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法律一起完善的还有工伤鉴定标准,使得我们国家的公民拥有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这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方面的知识。一、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劳动者加班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包括主动加班和安排加班,而安排加班一般就是指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那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的情况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用人单位不给加班工资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


·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允许离婚。而此时处理的抚养问就包括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那您知道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之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你知道哪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那就是被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经过追认的话还是可以的。下面,就让我......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一......


·济南车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
      济南车租车误工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山西省各地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公交路线
      太原地区看守所●山西省看守所地址:太原市小......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一、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结婚登记是不需要预约的,直接带好证据去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二、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地点:男女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3、婚姻......


·农村宅基地可以办遗嘱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办遗嘱继承吗?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是遗产,故不能继承,而且只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才可以有使用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继承。当然也不能以遗嘱的方式处分宅基地,但可以将房产写入遗嘱。因为......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


·在我国公路工程质量如何评定
      在我国公路工程质量如何评定过去由于国家对公路的工程质量的把关不是太严格,还有就是有一部分人在对公路进行使用的时候,不遵守公路的使用原则。您可能会发现公路使用一段时间以后就会坑坑洼洼的,出现大面积的崩裂现象,有些时候也是因为公路的工程质量不过......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管......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饮酒驾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酒驾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醉驾的性质比较严重,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就构成醉驾,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成都醉驾156毫克会被怎么处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 债权人如何举证
      怎样进行债务纠纷诉讼债权人如何举证债务纠纷诉讼,顾名思义,就是因债务纠纷案件所提起的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打债务纠纷官司。实践中虽然处理债务纠纷的方式很多,但其实当事人也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选择,很多时候不到万不得已相信也不会提起诉讼,那此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张律师!我想起诉离婚,委托你当我律师
·民办幼儿园园长免责任协议
·你好我借了一万元给别人,借条是三个月内还清,外加每月
·工作出差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安全生产事故?
·3级伤残能赔多少钱,我的父亲今年54岁
·就是争夺抚养权,国家规定抚养费是多少
·关于婚姻户口迁移问题
·你好,醉驾被判两个月可以去看人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