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结婚前或结婚后都会买房,有时我们会买二手房,此时就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二手房买卖个人房产税如何计算呢?我们应该在购房之前了解一下买房时有关税费问题。下面由为您提供相关知识,请您阅读了解。
  以下对个人房产税计算的相关规定属于正常过户的情况。
  1、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卖方缴纳)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税率5%,卖方缴纳)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房地产业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
  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买方缴纳)
  房产契税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方米(包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5、其它税费
  如交易手续费、房产证和土地证工本费、配图费、贷款手续费和中介费等费用根据房管局政策或市场行情据实结算。
  二手房买卖中个人房产税在正常过户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等,每一种税费的计算方法都不同,时间规定也不相同。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二手房买卖中有关个人房产税的最新规定,希望对即将购买二手房的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是还想了解有关二手房买卖中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我们的律师将竭力为您的问题提供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遗赠扶养协议已履行怎样换房产证?
      说到遗赠扶养协议大多数的人会满脸的问号,但若用生养死葬和遗产继承来解释您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只要抚养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被抚养者的生养死葬,义务人就可在安葬被抚养人结束后依法继承其名下所有财产,如被抚养人的房产。那么遗赠扶养协议已履行怎样换房产证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过户办理方法......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卖方为按合同期日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卖方拖延......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商品房过户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先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产过户详细说明:(1)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一、二手房买卖途径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去实......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合同利益的关键因素。      对于一个合同来说,其履行中包含的因素包括时间(期限)......


·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许多年轻人结婚不久就因为性格不合而离婚,离婚时往往会因为财产分割而引起纠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分割房产需要对房产分割了解清楚,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下文对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有哪些这个问题做......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什么情形下单位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死刑辩护律师
    南京死刑辩护律师解读死刑案件的法律法规、提供死刑辩护法学理论......


·何丽琴律师为开设赌场罪成功辩护
      2020年9月23日,魏某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台州市路桥公......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
      本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并适用于沿海内河渔船保险。一、保险责任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二、......


·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劳动争议当中有一种是关于劳动合同纠纷的,很显然这类纠纷主要就是围绕劳动合同展开的。而具体在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当事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那到底劳动合同纠纷怎样解决才好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了解。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办法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劳动......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
      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真的有会倒闭的可能。但是我们那些耳熟能详的基金公司都是有着很大的背景的。有很大的经济实力。基本上倒闭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是没有这些经济后盾的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一、小的基金公司会倒闭吗中国证监会规......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多久?现在我们国家很多事情都要求责任,并且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在使用期限之内出现了安全或者质量问题,那么相关的机构例如建设方、施工方都必须对造成的后果进行处理以及赔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程质量责任。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
      解决童工问题的措施一、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奖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禁止......


·法院调解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能否再起诉?
      1、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的区别:一、民政局协议离婚的优点是比较方便,只要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随时领取离婚证。而在法院的调解程序中达成离婚协议经历的时间则比较长,手续也比较繁琐。二、民政局协议离婚成本较低,办理手续只需几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
      对不同的遗产,有不同的继承方式。若继承的是房产,通常是需要办理公证手续的。而这个过程中,还需要继承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继承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什么材料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


·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那么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是独生子女,因当兵独立户口,现在向派出所申请并户,我父亲
·孙律师您好,看到您为江苏陈x女士起诉北京x公司,申请财产
·老板欠我农民工工资跑了找不到人了,
·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拖欠工资,被解聘后,被解聘后,工资是不是应该立即结清
·在美容院充卡6000,用了3次后他店关门了,据了解是河北人,
·有人以我名义贷款,今天我才知道
·男方不到龄所以没有结婚证,孩子还小归我,我能要抚养费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