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婚姻关系期间,可能会因为房屋被
拆迁
而获得
拆迁
补偿款。那要是日后
离婚
的话,这个
拆迁
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确定
拆迁
补偿款的性质,才能准确的做出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
拆迁
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要看被
拆迁
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公房还是私房
拆迁
得到的
拆迁
补偿款认定不同。如果
拆迁
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
房产
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
拆迁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
拆迁
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
拆迁
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
拆迁
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
拆迁
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
拆迁
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
拆迁
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
离婚
时
拆迁
补偿款如何分割?在确定
离婚
补偿款如何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时讨论的是
离婚
前的
拆迁
补偿款在
离婚
时的分割,因此,
离婚
时
拆迁
补偿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1、
离婚
房产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离婚
拆迁
补偿如何分割?
离婚
房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
拆迁
政策的规定,
拆迁
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
拆迁
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
离婚
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
离婚
拆迁
补偿款不进行分割。2、
离婚
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拆迁
补偿款
离婚
怎么分配?
离婚
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
拆迁
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
拆迁
补偿款在
离婚
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
拆迁
补偿款进行分配。3、
离婚
拆迁
补偿如何分割的例外情况上面两种情况属于一般情况,在生活中经常也大量存在对公房
拆迁
补偿款,
离婚
如何分割的疑问。对于未能取得产权的公房,虽然夫妻双方对房子都没有产权,但是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得到
拆迁
补偿款的,此时,对于
离婚
拆迁
补偿款怎么分配呢?此时,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分得
拆迁
补偿款的。一般分割
拆迁
补偿款的参照公房
离婚
分配的原则及标准对
拆迁
补偿款进行分割,公有居住房屋
拆迁
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的分配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
拆迁
补偿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多分: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平均分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三是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忍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其实,
离婚
拆迁
补偿款如何分割的问题一点也不复杂,根本就是确定
房产
在
离婚
时是属于夫妻共同
房产
还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确定
房产
的归属后,即可确定
拆迁
补偿款的归属,在
离婚
时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可。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
拆迁
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还是要看被
拆迁
房产
的性质,如果是私房,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条件有哪些?在我们进行发行和购买债券的时候,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不管是发行还是购买,我们首先要满足相关的条件。那么,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发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从多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如何进行发行公司债券以及发行的注意事项。公司债券公司利润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
·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
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为了帮助您加深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识,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请阅读下文。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单位犯罪吗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现实中,欠钱不还的朋友大有人在,而且还有些人“引以为荣”,很多债权人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后悔当初怎么借钱给他,那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钱不还怎么处理1、直接开口要:如果是有当时借钱时朋友给的欠条或证明那就最好的了......
·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
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是多少?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一、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我们了解到,工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都表示,存单质押贷款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但不得超出同期基准利率的四倍。那么,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为一年及以下利率为4.35%,一年至五年(含......
·
讨债技巧—釜底抽薪催款兵法
在军事中,釜底抽薪是一种从根本上削弱其战斗力的方法。在经济竞争中,则表现为抓主要矛盾。在催款活动中,表现为想方设法控制住债务人赖以生存的各种情况,以此要挟对方还债。釜底抽薪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不敌其力,而消其势,兑下乾上之象。 在催款活动中,釜底抽薪这一计的主要内容是:面对顽固的赖帐大户,我......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您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
·
与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协议
由于员工离职后,其原先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离职员工对原企业不再负有忠实义务,企业只能通过限制员工的就业自由来保护其商业利益。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一般指企业的业务影响区域及行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任意扩大。否则,如果影响到员工的......
·
协议离婚后是否可以争取抚养权,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后很多人都会因为抚养权的问题出现争执无法协商一致,所以需要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通过上诉的方式来处理抚养权的分配我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但其实很多人在处理离婚的同时就已经对抚养权进行协商分配了,只是后续想要对抚养权进行变更,那协议......
⊙相关内容
·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
成都夏卫强律师为您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
在夏女士诉秦先生一案中,原告夏女士一审败诉了。而主要原因呢,是她太大意了,觉得自己有证据,很简单!于是,在起诉前她花50元钱在法院对面咨询了法律工作者,得到的答复是肯定能赢,又花50元由其代写了诉状,由她姐姐(非律师,没有学过法律)出庭。......
·
重庆律师成功办理陆某涉嫌运输毒品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一案
【案情简介】2013年4月9日下午,被告人携带冰毒和麻古欲乘航班由重庆飞往山东,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楼内接受安全检查时,当安全检查工作人员要求被告人脱掉鞋子做进一步检查时,被告人立即往候机楼外面方向逃跑,并在跑出候机楼门后脱掉鞋子扔到高架桥......
·
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
协议离婚,夫妻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支出的费用是比较多的。而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就需要预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究竟提起离婚诉讼的费用要好多呢?而此时又该怎么去法院交离婚的费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1......
·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
·
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中已经实际取消了劳动教养的说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被劳动教养的人。而此时,他们的人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于是有的人就在咨询究竟可以与劳动教养人员结婚吗?下面我们告诉你答案。一、劳动教养人员能否结婚?劳动教养人员是指违反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早上的上班途中摔伤了胳膊算不算工伤
·
南京小区业委会副主任两年半不交物业费,劝别人也别交
·
我现在还能不能告他诽谤,您好
·
我想举报制造冒牌翻新手机黑心工厂可以么
·
你好,我是河南省郸城县XX村的农民,多前盖房子占用了耕地,大队里现在突然要征收占地罚款,请问现在
·
债权转让,求指点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起诉离婚只写起诉状行不行,必须请律师吗?
·
投资五年没得到开发商给予的回报
·
你好,欠条三万还有转账记录和身份证件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
家属想了解一下被抓的是什么原因,家属一点情况都不清楚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